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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转发关于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20 09:07   浏览数:次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要求,自治区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用于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本项工作开展两年来,成效显著。结合两年来工作实践,现将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发放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标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

(二)列支渠道。所在高校按照财政隶属关系,分级列支补助资金,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科目列支。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学生于3月31日前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低保持证人页与本人页)、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所在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学校初审后返还申请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错误、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帐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请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校就业办审核。 个人银行账户为学校建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附件“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查意见”栏民政部门盖章处可以不盖章。

(二)初审公示。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方式分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两种。 1、网上申报:各高校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就业服务网www.12333u.cn,将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导入到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毕业生生源信息库。网上申报工作作为求职补贴的数据分析基础依据,对今后完善求职补贴政策具有重大意义,请各高校务必认真落实。 2、书面申报: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低保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低保持证人页与本人页、个人账户)、公示原件、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和本校开户行与账号信息汇总,全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申报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均将视为无效申报。

(四)资金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复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及时报送财政厅。财政部门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高校账户。各高校及时将补贴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五、审核标准 审核以申请求职补贴学生所在家庭是否享受低保为基本标准,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定申请学生是否可以享受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是否为享受低保家庭只以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低保证书为依据,其他一切证明不作考虑。

(二)低保持证人与申请补贴学生分户的,需要公安部门开具证明,明确其亲子关系。

(三)低保持证人与申请补贴学生分户或非亲子关系,低保证上明确将该生列入享受低保家庭成员的,以低保证为准,视为该生所在家庭享受低保。

(四)复印件模糊不清,不能判断信息的,以高校审核意见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涉及高校毕业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求职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教育、财政部门和高校的沟通联系,做好政策宣传、申报材料的复审汇总等工作;教育部门会同各高校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组织开展申报、初审和公示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拨付补贴资金;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应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确保公开。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高校要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并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严格审核,严肃纪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会同高校严格把好审核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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